上微信“

2016-08-12 16:02 出处: 人气:2897 

摇一摇,就能找到心仪的TA,真的是这样吗?陈先生与欧女士就是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两个月后便登记结婚的,本来通过微信相识、相恋到结婚是一桩美事,但没想到两人结婚不到半年却对簿公堂闹离婚。近日,江门中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双方离婚,结束了一段“过山车”式的爱情。

原标题:上微信“摇”到有缘人 相识两月“闪婚”不到半年“闪离”

摇一摇,就能找到心仪的TA,真的是这样吗?陈先生与欧女士就是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两个月后便登记结婚的,本来通过微信相识、相恋到结婚是一桩美事,但没想到两人结婚不到半年却对簿公堂闹离婚。近日,江门中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双方离婚,结束了一段“过山车”式的爱情。

结婚不到半年闹离婚

2015年6月,新会梅江镇的陈先生与在会城工作的欧女士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第二天见面后便确立恋爱关系,2个月后两人便登记结婚。婚后,陈先生留在老家工作,欧女士回到会城打工,婚后两人也是聚少离多。同年10月欧女士前往广西打工,自此两人便开始分居,电话来往也较少。陈先生认为两人分居生活,夫妻之间已无感情可言,于是到法院起诉请求判处离婚。欧女士则认为,双方没住在一起,是因为其工作的地方离陈先生家较远,并且需要上夜班,半夜不敢一个人回家。但是,陈先生当时是经常来欧女士的住处居住,欧女士也提议陈先生到城里共同生活,但陈先生不同意。后来,欧女士失业,陈先生不肯付生活费给欧女士,只好回老家广西打工的,双方并未发生重大矛盾。

缺乏感情婚姻难维持

江门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欧女士与陈先生通过微信相识,在极短的时间内便发展至登记结婚的关系,双方对彼此的身份背景、家庭环境、经济能力、个人品行、人生规划等问题缺乏充分了解,感情基础薄弱。两人婚后因为互不谅解和妥协的问题而造成分居,且两人至今未能表现出有迁就对方的具体意向和切实可行的共同生活计划。通过当事人共同确认的事实,可以推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可能,应当准予离婚。因此,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准予陈先生与欧女士离婚。

婚姻大事需慎重对待

法官提醒,网络情缘虽美,但是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切不可在未深入了解的前提下就贸然谈婚论嫁。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缺乏感情基础的闪婚,更需谨慎。现实生活中,再恩爱的夫妻也会有磕磕绊绊,幸福长久的婚姻需要依靠双方互谅互让,互相扶持,共同维系。信息时报记者 张芳玲

通讯员 朱翠娟

上微信“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分享给小伙伴们:

中国新媒体Copyright © 2012-2019 http://www.xmtjuj.cn中国新媒体版权所有
邮箱:3084195672@qq.com QQ:3084195672

中国新媒体是大型新媒体新闻网站,中国新媒体以聚焦新媒体的新闻视点为目标,重点挖掘新闻源和新闻点即时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