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聊城消协:微信交易投诉调解成功率不到10%
“好不容易集了100个‘赞’,找商家兑换礼品,商家却不认可。”
“我在微信上买了三双鞋子,可是商家只发了一双,后来还把我删了。”
“结识了一个批发手机的微商,购买了一部物美价廉的手机,后来发现这是一部山寨机。”
7月7日,记者从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获悉,2016年以来,微信营销、微信交易成为聊城市消费投诉的新类别。仅短短6个月时间,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微信“点赞”营销、微信交易投诉及咨询共36件,投诉主要集中在餐饮、娱乐、旅游、珠宝、商贸等多个行业,而此类投诉和咨询2015年仅有9件,2014年仅有4件。因证据缺失、微信虚拟商店无法找到经营者、法律不健全等原因,调解的成功率连10%也达不到。
记者 秦臻 通讯员 张连福
“集赞”兑换礼品时 商家推脱理由多
“集满99个赞,凭截图赠送免单券一张”、“集满89个赞,凭截图可送电影票一张”……近段时间以来,越来越多的市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这样的信息。由于微信集赞营销有着传播广、受众量大、成本低等好处,越来越多的商家利用手机持有人的朋友圈关系,热衷于此类“集赞”营销。但“集赞”营销火爆的同时,问题也随之而生。
“好不容易集了100个‘赞’,找经营者兑换礼品时,经营者却不认可。”日前,市民向先生向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这不是在忽悠人吗!”向先生说,近日,他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某数码店发布的一则“集赞”信息,称在规定时间内集了100个赞,凭微信“集赞”截图,可领取一个充电器。于是,向先生便发动所有亲朋好友帮忙点“赞”,不料等他前往兑换礼品时却被告知“礼品每天只能兑换20个,且只有下午时间可以兑换”。向先生认为,商家并未声明限制兑换数量、兑换时间,商家的解释不合理,于是将此事投诉到聊城市消费者协会。在兑换现场,遇到与向先生同样问题的还有其他7名消费者。最终在市消协的帮助下,向先生与其他7名消费者成功兑换了礼品。
在微信中未说明限制性条件是微信营销的投诉集中点,向先生遇到的是限制兑换时间、数量,而聊城市直机关退休的王先生却遭遇了另一种限制。王先生向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看到一黄金饰品店的商家在微信上发布消息,只要集59个赞即可领取一个黄金吊坠,可当他集满后到店中索取礼物,却被要求购买一条价值60元的红绳方可获赠,但这一条件在微信“集赞”消息中无任何说明。
集赞兑换时间提前半个月 没有通知消费者
同样是“集赞”,47岁的尹女士则连选择的机会都被商家给“取消”了。尹女士参加了一家餐饮店的“集满49个赞,可免单1人/次”的活动,“集赞”消息上标明活动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可当她辛辛苦苦在规定时间内把“赞”集齐要求店方免单时,对方却宣称已通过店面告示等媒介通知活动已经提前至4月15日结束了。
市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部分“集赞”营销不兑礼品涉嫌违约或者虚假宣传。从营销的方式来看,商家发出的点赞内容类似于广告。尽管商家没和网友签订书面合同,但当消费者按照要求转发商家广告宣传内容并‘集赞’时,实际上已经和商家形成合同关系,一旦按要求集满了‘赞’,商家就应履行承诺,兑现礼品,否则就涉嫌虚假宣传或者违约。面对“集赞”营销引发的诸多消费投诉,消费者“点赞”、“集赞”都需谨慎,如果碰到不诚信商家,应当主动维权。
微信交易后卖家消失了
打开微信朋友圈,经常能看到熟人发布售卖衣服、鞋子、皮包、化妆品之类的广告,一些为之心动的消费者觉得这种购物方式既省力又放心,不过,此类购物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市消费者协会就接到一些微信交易的投诉。
在聊城某高中上学的方同学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在山东临沂从事手机批发的乔某某,通过微信聊天觉得其出售的某品牌手机“物美价廉”,便下单购买了一部手机。可购机的喜悦马上被手机接连出现的问题冲得一干二净,手机经常运行错乱、应用程序无法下载安装、充电灯常亮不灭,方同学将手机拿到售后点才发现手机竟是山寨货。方同学与微信卖家联系,卖家一改原来的“好”态度,表示商品签收后概不负责。
同样遇到问题的还有宋女士和柳先生。宋女士在微信购买了三双鞋子,通过支付宝一次性交清了货款,可卖家只发了一双鞋子,与卖家联系时才发现,卖家竟将其微信好友删了。柳先生在微信购买两双鞋子,签收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几经交涉卖家同意退货,可当他将鞋子寄回,卖家却一直不给他退钱,销声匿迹了。
监管制度不成熟 微信购物有风险
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微信交易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具有营销成本低、熟人传播信赖程度高等优势,但因微信交易的交易模式、监管制度不成熟,微信交易大多要依靠买卖双方的道德诚信来完成,尚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首先是交易对方不明,微信卖家被加为好友,一般是经过一人或多人介绍,并非真正相识,因此消费者可能对微信卖家身份并不了解,如果买卖双方出现分歧,消费者往往会面临不知权利向谁主张的困境。其次,与较为成熟的购物网站等电子商务平台相比,微信交易没有交易平台完善的信用评价及售后机制,存在收款后是否发货、货品售后服务等不确定交易风险。
聊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微信上购物的时候,要充分了解卖方有无相关资质、工商登记情况、卖方住址、有无实体店铺等关键信息,在形成买卖关系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凭证,来降低购物风险。另外,除非是关系比较亲密的,或由可信的人介绍,否则不要轻易在微信上购买物品。(聊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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