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一小区物业电费收取过高被责令退还

2018-09-27 02:08 出处: 人气: 

定州一小区物业电费收取过高被责令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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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董浩天)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定州阳光尚都物业收取水费电费价格过高”的问题。定州市物价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已责令该小区物业立即整改并退还投诉人多交的电费。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定州阳光尚都物业收取电费价格是0.67元一度、水费是6.8元一吨,这是按的哪个标准?收费是不是过高?

定州市物价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依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8】115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单一制工商业电价执行0.61元/度,我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立即整改并退还投诉人多交的电费。

依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8】100号)文件规定,物业转供电主体相关共用设施用电、损耗及人工费、修理费、折旧费等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

依据定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供水终端水价的通知》(定价费字【2017】5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商业水价调整为4.9元/吨,污水处理费1.4元/吨,合计6.3元/吨。该小区购买并维护二次加压设备,收取二次加压费0.5元/吨,合计6.8元/吨。

如果您想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2、微信公众号留言:

阳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页下方“我有诉求”,河北发布官方微信、河北日报官方微信和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平台点击“我有诉求”留言。

责任编辑:董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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