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规定四类案件可微信庭审

2016-12-04 08:33 出处: 人气: 

  汪彩霞 周淑琴 聂涛 记者徐明报道: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在首次试水微信庭审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微信庭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微信庭审的具体操作程序。

  《细则》明确了四类可以适用微信庭审的案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合同纠纷;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矛盾不大的离婚纠纷案件;其他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细则》的出台,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是法院借力信息化创新庭审的有益尝试。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分享给小伙伴们:

中国新媒体Copyright © 2012-2019 http://www.xmtjuj.cn中国新媒体版权所有
邮箱:3084195672@qq.com QQ:3084195672

中国新媒体是大型新媒体新闻网站,中国新媒体以聚焦新媒体的新闻视点为目标,重点挖掘新闻源和新闻点即时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