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媒体(http://www.zhgxmt.cn):贵溪规定四类案件可微信庭审
汪彩霞 周淑琴 聂涛 记者徐明报道: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在首次试水微信庭审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微信庭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微信庭审的具体操作程序。
《细则》明确了四类可以适用微信庭审的案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合同纠纷;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的民商事案件;矛盾不大的离婚纠纷案件;其他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细则》的出台,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是法院借力信息化创新庭审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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