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近期假新闻的分析报告

2018-08-10 23:19 出处: 人气: 

谣言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网络技术的发展给原本相对稳定的媒体生态带来更多变数,也为虚假新闻的生产与传播打开便利之门。2016年,“‘礼崩乐坏’的东北村庄”“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等假新闻通过微信、论坛等网络平台的“爆发式”传播引起了各界强烈不满,在损害媒体公信力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新媒体时代,捍卫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显得更为重要与紧迫。

虚假新闻的分布状况

本文利用百度、Google等高级搜索工具,采取热度过滤、定向抓取等方法,依托全国性与区域性的重要新闻网站、网络社区、自媒体等平台,选取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的80起假新闻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并通过案例梳理与数据分析,对近期虚假新闻的分布状况作如下归纳:

(一)关涉领域分布

从新闻话题的具体类型入手,本文对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的虚假新闻进行社会、时政、其他三大领域的划分,其他领域包括军事、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其中,社会领域的假新闻因社会民生类新闻本身基数庞大而高发,约占总量一半以上(56%);时政领域的假新闻事件多为政策误读所致,共18起,占比23%;其他领域也相继有假新闻曝出,如“南京法院拟引入机器人辅助判案”“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获诺贝尔奖”等。

此外,本文还单独对社会类假新闻进行了更为具体的类型划分,经数据分析后发现:涉及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医疗与社会伦理四类主题的假新闻占据社会领域假新闻总量的绝大部分,占比约75%。其中,涉及人身安全话题的假新闻主体多为儿童,如“兴化西郊镇有人当街拐骗小孩”“和尚尼姑偷孩子”“多地出现‘抢孩子’事件”等。

(二)首发平台分布

以首发平台为划分依据,本文对所抽取的80起假新闻案例进行了网络媒体、传统媒体、论坛帖文、微博、微信五大方面的具体划分。其中,近一半(49%)的虚假新闻首发于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微信成为网络谣言的主要诞生地和集散地;网络媒体为虚假新闻的又一主要发布源,所发布的假新闻数量占据总量的40%。

(三)错误属性分布

根据虚假新闻产生原因的不同,本文将样本中的假新闻案例按照主观捏造、媒体误读与报道失实三大类进行错误属性划分。其中,由于商业炒作、恶意诋毁、不法分子诈骗以及媒体为获取阅读量“博眼球”等因素所导致的主观捏造事实行为占据总量的74%,是虚假新闻诞生的主要原因;报道失实所导致的假新闻占据总量的22%,具体表现为在报道过程中未查明信息来源、未调查事实真相或对以往观点矫枉过正等。

(四)辟谣主体分布

通过对2016年以来80起假新闻事件按照官方、媒体、网民三大辟谣主体进行分类可见,媒体依然是辟谣的主力军,近一半(47%)的虚假新闻最终通过媒体澄清;政府、企业等官方机构具有威信力与信源优势,辟谣能力强,且辟谣意识不断提升,成为辟谣主体中的又一大主力;此外,随着微博、微信等交互性媒体的兴起与民众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网民逐渐成为辟谣主体中的新兴力量。

虚假新闻的制造与传播规律

(一)社交媒体的传播特性易使虚假新闻滋生并蔓延

1.话语权下放导致新闻质量良莠不齐。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门槛低,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话语权向普通群众下放。某些网民限于专业水平与媒介素养不高,易捏造客观事实或对客观事实进行主观臆断,使虚假信息得以制造并广泛传播;而一些媒体为争抢新闻发布速度,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盲目依赖社交媒体信息资源,则会大大损害新闻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2.新的“把关模式”使假新闻传播变得轻而易举。网络媒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单向化传播模式,受众由单纯的信息接受者转变为真正参与到信息生产与传播的“把关人”,这种新的“把关模式”具有主体多元化、角色模糊化、方式开放化、环节置后化等特征,使信息监控难度大幅度提升。社交媒体发布的社会信息往往数量庞大、种类繁杂,单纯依靠机器过滤、人工审核和用户自身的“把关”,很难实现对所有信息的全面把控,这就导致普通用户发布的虚假信息能在短时间内引起社会关注,假新闻的传播变得容易。

3.受众的心理机制易使其成为谣言“二传手”。美国新闻学会和美联社NORC公共事务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研究报告表明,比起新闻源,新闻分享者更能影响社交媒体用户对于新闻内容可信度的判断。19%的受访者甚至愿意把一个完全不存在的新闻源推荐给自己的朋友,只要该新闻来自一个可信任的分享者。该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人们对于新闻源是否值得信任和分享的判断能力并不强。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发布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No.7》指出,谣言为控制感缺失的人们提供了建立控制感的幻觉,而谣言内容通常与疾病死亡等极端情况相关,在此压力下,多数人即使有所怀疑,也不敢完全不信。因此,对于十分重要但真伪难辨的信息,70.3%的受访者采取“宁可信其有”的态度,并本着利他目的将信息分享给他人,从而不自觉地成为传播谣言的帮手。综上所述,社交媒体用户“宁可信其有”的态度与乐于分享的本能,在某种程度上为虚假新闻的滋生与蔓延提供了土壤。

(二)门户网站的商业模式易催生“标题党”式假新闻

众所周知,门户网站依靠广告点击量来实现商业变现,而新媒体环境下碎片化的阅读习惯往往使受众更倾向于浏览具有“吸睛”标题的新闻,这就导致一些门户网站为赚取流量而采用各种文不对题的“标题党”,以色情、暴力、阶层等敏感话题为噱头,甚至不惜扭曲事实,给虚假新闻的制造与传播带来可乘之机。限于门户网站长期以来形成的商业模式很难改变,注重标题本无伤大雅,但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社会责任显然不是一个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为进一步避免“标题党”的出现,提高门户网站新闻责任意识、重构与优化其商业模式任重道远。

全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治理建议

(一)提高网民自身的媒介素养

每一位传播虚假信息的网民也可能是阻断假新闻传播的主力军,两种角色之间转换的关键在于网民的媒介素养水平。一位媒介素养较高的网民,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与法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批判的眼光,从不同角度获取事件的相关情况,将网络与传统媒体的报道进行互补式阅读,不随便转发和评论没有事实根据的信息。同时,也要积极关注和参与网络公共舆论的引导,为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净化网络空间出一份力。

(二)凸显专业媒体的“把关”角色

网络媒体虽在时效性与传播力等方面显示出一定优势,但具有权威性、可信性与真实性的专业媒体在舆论引导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无可替代的。专业新闻媒体有责任遏制虚假新闻的传播,在网络平台发布新闻时,应规范发布流程,提高信息过滤能力。对于网络上的假新闻,一经发现和证实,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思考,遏制虚假消息的进一步扩散。

(三)巧用人工智能对假新闻进行甄别与控制

从现阶段来看,要想有效利用人工智能对假新闻进行甄别与控制,可从发布主体、发布文本及接收者三方面入手。具体而言,对于发布主体,既要全面分析其制造和传播虚假消息的行为特点、利益动机,又要对传播行为进行跟踪研究,以掌握其心理、行为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识别模型;对于发布文本,就是要对网络平台上虚假信息的内容进行文本分析;而对于信息接收者,主要是分析其信息接收和接受的心理特征及行为。

(四)建立、健全信息管理、核对与反馈机制

首先,应推动网络新闻治理的法治化,加大对造谣、传谣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强对网络新闻的监测管理,并依据重要性与敏感度做好研判、预警与澄清工作。此外,还可成立一些自治性组织,配合政府的力量,对重大信息进行严格的真假调查,验证真伪,并及时予以澄清,以期更好地规范网络秩序。

(责编:王晓华、朱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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