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不识字妻子签“自愿书” 男子卖掉年幼继子

2016-07-07 16:20 出处: 人气: 

   法官提醒:儿童不是商品,送养或收养小孩要走正规渠道

  与传统的通过诱骗、抢劫等手段拐卖婴童的案件不同,本案是一起继父将儿子卖与他人的典型案例。

  办案法官称,被告人宋某某隐瞒其妻子罗某某,利用其不识字骗取罗某某“自愿”在送养“自愿书”上按下手印,将其次子送与他人,从中获取利益,其行为明显不属于按正规的手续将子女送予他人抚养。

  值得关注的是,这样贩卖孩子的行为,在如今社会中,特别是农村中并非绝无仅有,很多人认为,民间私下送养孩子只是想给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并不认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传统的糟粕思想,会给人贩子提供灰色的空间,会让孩子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令人唏嘘的是,本案中,虽然林家人不是人贩子,但是,他们抚养了将近十年的小庆最终还是回到了他亲生母亲身边,这对于林家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对于小庆来说也是心灵上的一种创伤。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规定,对收买被拐儿童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加重了对买方市场的打击,也加大了拐卖儿童买方行为的犯罪风险。

  为此,办案法官提醒,儿童不是商品,如果要送养或者收养小孩,必须要走正规的渠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送养、领养手续,这样的送养、收养关系才合法,受国家法律保护,才能真正意义上保障孩子能够在新的环境下健康、快乐地成长。(记者 陈梅 通讯员 罗石明)

  原标题:骗不识字妻签“自愿书”男子卖掉年幼继子 故事结局:男子犯拐卖儿童罪获刑5年半;当年1岁半被卖掉的孩子事隔9年后重回生母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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