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特别关注

2017-01-10 12:04 出处: 人气: 

事实经过:请 特别关注这样一群人、他们为了传递党的声音、为了民生稳定的生活、他们这样一群人、早上起的比鸡还早走街窜巷、投递党的报纸<洛阳晚报>及牛奶到千家万户。下午还要完成征订任务、维护投递数量、一旦岁数大了。爬不了楼、动作慢就会被报社开除、没有任何补偿。这就是(洛阳晚报)投递员辛酸。 尊敬的领导: 我叫王翔,女,今年53岁,现住老城区东和巷8号,自1977年上山下乡到洛北乡五女冢村务农,80年招工返城在青年宫大众食堂工作,后因中州路扩建大众食堂撤消,职工解散,我失去了工作机会,1999年十月初,经人介绍到洛阳日报社西工区八一路投递站工作,缴纳500元押金,从此一直在西工区东下池一带送洛阳日报和晚报,洛阳日报给了我第二次生活工作,期间不论刮风下雨,冬寒,夏暑,只因每天起早去领报纸,有时甚至冒着生命危险,被狗咬,被坏人用铁丝勒住脖子等。但我从来没有因害怕停歇过,为了传递党的声音,为了千家万户每天能及时看到新的洛阳报,我这十几年来从未请过一天假,再苦再累我都能默默承受,直到04年荣获洛阳市报纸征订标兵,受到报社领导表扬,照片也登在报纸上,我心里非常感激,06年我被调到 湹河区投递站工作,在华林新村或唐寺门一带送报纸和送牛奶工作,自12年12月初,湹 河投递站领导突然通知我年龄大了-不适合投递工作,不让上班了,当月及上月《11月份》工资至今也没给我,当年押金500元也自然没能讨回,这算我白干了十几年的洛阳晚报投递员,十几年来我把最美好的时间和青春都奉献给了洛阳日报社,带着多年来的伤痛,身体的消耗被打入冷宫,随着我年龄越来越大,今后我将怎样去生活,为此我曾多次讨说法,他们不理会。 民生是社会生存,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国家早以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作为国家的传媒机构在上传下达国家法规有关政策的同时,竟然无视法规,利用规避欺上瞒下的恶略手段,不给投递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这显然违反了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对此我我为了“洛阳日报”投递工作奉献了十几年操劳,到了自己年龄大时而被扫地出门,成了无娘家的无用人,对此严重侵犯了我们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违反“劳动法”的人还有没有道义,国家法律何在,我忠心的期盼贵处做主,请求帮我讨回当年的押金和去年11月份至今的应有工资及待遇,还有迫切希望洛阳日报社及湹河投递站领导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政策,给我补偿完善养老保险等等,不要让我这十几年白活,白干了,为此,我特感谢,为盼!!! 申诉人:王翔 电话:18736283682 住址:老城区东和巷8号

是否有证据:是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所在城市:河南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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