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 也该持证上岗

2016-07-20 11:00 出处: 人气: 

最近,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现场文艺表演、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技法展示或解说的行为进行规范。《通知》指出,要健全网络直播内容的管理制度,提出了配足审核人员、监督表演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具体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根据对网络表演企业进行排查的结果公布一批网络表演者黑名单。
  在网络表演者中,网络主播占了绝大多数,可以说,这一群体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网络直播内容的质量。而目前网络直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网络主播的文化水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及社会责任意识均偏低有关。
  事实上,舆论对网络直播愈演愈烈的乱象早就感到不满,各方都在呼吁相关部门对这一快速兴起的传播平台、网络产业进行监督和管理。说到网络直播有多乱,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即暴力低俗、价值混乱。网络直播靠什么火?靠点击率。点击率怎么来?靠想尽办法吸引眼球。这就是网络直播充斥不堪入目的价值观、扭曲的内容的根本原因。
  网络主播在网络直播过程中扮演信息传播的主导者,当中有不少人是光明正大凭才艺和智慧吸引观众,由此产生了一批正能量网红,这是值得鼓励的。然而,还有相当数量的网络主播是靠哗众取宠、贩卖消极颓废、宣扬暴力、卖弄色情来博取点击率。由于此类网络直播往往因内容刺激而大受追捧,以至于形成一种不良趋势,并迅速蔓延开来,甚至出现直播吸毒、斗殴、开房之类的完全无视法律和突破道德底线的内容。网络直播发展至此,的确到了必须严加监管的时候。
  众所周知,电视节目主持人上岗需要经过资格考试,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和法律常识,同时更要遵守行业规范。因为电视具有广泛的传播力,因此,大众对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言行也就有了较高的要求。现在,互联网的传播力更胜于电视,尤其是网络直播的观众群集中在青少年群体,那么,对于网络主播,是不是也应当提出一定的资质要求,是不是也应当为这样一种岗位设置一定的门槛?是不是也应当形成一定的职业规范?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王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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